湖原 | 及云端(一发完)

 

 

是他吗?

 

姜义建从后头把下巴搁在金在奂左肩上,右胳膊圈过他的后背从他右耳朵边上伸出来,指向他们的左前方。

 

金在奂顺着看过去,看到一个熟悉的蘑菇头,嗯了一声。

 

哦~姜义建饶有兴趣地一直盯着对方看。两个班级靠得其实不远,但那只蘑菇个子要矮上一点,站在队伍的中间,双手恭顺地交叠在身前,连背影都显得乖巧。金在奂本来想让姜义建不要这么明目张胆,但他自己其实困得有些反应迟钝,加上感觉身边隔壁班的同学也没有在注意他们,也就作罢。

 

开学典礼安排在下午,这是体罚吧。金在奂没忍住打了个呵欠,被从后头路过的班主任敲了脑袋。

 

金在奂你认真点!校长讲话呢。

 

胖胖的又爱笑的班主任平时太过和蔼,这时候板着脸也不吓人,但金在奂也不是叛逆的性格,就老老实实地站直了。班主任就又拍上姜义建的脑袋:还有你!不要老是挂在在奂身上,什么样子。

 

金在奂听见边上女生都没忍住扑哧地笑了,周围别班的学生也在往这边看。他一抬眼,就看到歪七扭八的队伍里冒出来的那颗小蘑菇,安静地看着他。

 

目光仅仅对上不足一秒,金在奂就收回了视线,低头盯起了自己的球鞋。中午刚下过雨,他的鞋子上不可避免地沾了泥点,脏兮兮的。这双鞋子是他考了年级前二十名妈妈才答应他买的,他应该相信她的话今天不要穿出来才对。

 

回家一定会被骂的,他想。

 

 

 

 

小蘑菇叫郑世云。他比金在奂小上一岁,却上学早,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和金在奂同校不同班。

 

他和郑世云其实什么关系都没有,连话都没说过。虽然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但一直没有交集所以就没有成为朋友的契机。

 

那小孩儿看起来好乖啊,不会也像你一样蔫儿坏吧。好不容易等到典礼结束,姜义建又搭着金在奂的肩一起往教室走。

 

谁知道呢。金在奂应得敷衍,摆明了这件事没什么好聊,却挡不住好友不知从何而来的无休止的好奇。

 

说来也怪金在奂自己。初一的时候姜义建家搬到了他隔壁,两个小孩儿又是同岁,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姜义建那时候和他不同校,虽然金在奂什么事情都愿意跟他说,但郑世云的存在实在是没什么提起的必要。哪知后来因为自己参加了歌唱比赛而出名到了别校,姜义建居然主动问起来:为什么我听他们老说你和什么郑世云,那是谁啊,怎么没听你说过?

 

金在奂抓了抓脑袋觉得解释起来麻烦,就敷衍着说没有说过话,就是有那么个人。姜义建推他肩膀:哎~怎么可能,那大家干嘛老一起提你俩?

 

金在奂心说你问他们啊,叹了口气耐着性子解释:可能都是弹吉他唱歌的吧,就都非说我们俩像。

 

这话听起来好像带着抱怨,但实际上金在奂倒没觉得困扰,说是无奈可能更为贴切。最开始被提到的时候压根没有在意,哪知之后就愈演愈烈,除了他俩自己以外所有人都爱把他们凑在一起比较。女孩子们要么毫无意义地热衷于讨论在两人之间选择自己更喜欢哪一个,要么偷偷写他俩的同人小说。

 

金在奂有时候想,如果他能早一点认识郑世云就好了。如果早一点认识他,那他们大概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会变成校园里受欢迎的二人乐队,而不是现在这样被推到一起,被众人脑补出了一场细节丰富的互相看不顺眼的竞争故事,莫名其妙地就失去了成为朋友的机会。

 

开学那天他和姜义建一起看分班,看完自己班级的名单之后无视了身边激动地要和他击掌的好友,顺着又看向旁边的纸,直到看到了郑世云的名字。姜义建手都举酸了,凑过去顺着他的视线看到那个名字之后表情就变得耐人寻味,任金在奂怎么解释都只神秘兮兮地笑着说好了我懂了你别说了。

 

金在奂放弃了挣扎,开始怀疑姜义建背着他看过他的同人小说。

 

 

 

 

实际上班级相邻,也不总一定会遇见。

 

金在奂说这件事并不会让人困扰,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性格随和。大概自初三开始,大家都开始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也有升学压力,渐渐就没有多少人会提起这件事情。高中不像小升初那样几乎都是熟面孔,金在奂也有心好好学习,没什么意愿把吉他带到学校里来。如果他不说,可能毕业之前同班同学也都不会知道他吉他弹得很好很会唱歌,也不会再那么容易地将他和郑世云联系在一起。

 

难说。姜义建捏了一把他的脸,被他追着逃了半圈操场:你俩其实长得也——

 

像个屁。金在奂总算是放弃追逐游戏,弓着身子粗重地喘息,并在心里诅咒姜义建那双大长腿:我长得不像吉卜力。

 

但你长得像懒蛋蛋啊。姜义建在二十米开外的自动售货机买了两罐饮料,又慢悠悠走回来,把粉色的那罐丢给金在奂。

 

两人坐在操场边上看了一会儿高年级的学长踢球,姜义建看着他手里的饮料罐,突然说道:我那天看到吉卜力也买了这个。你俩怎么连口味都一样,说真的,你们真的不是失散多年的兄弟什么的吗?

 

傍晚熨熟的阳光也亮得晃眼,金在奂用手遮着光,视线追逐着他崇拜的那位校队队长,却一不留神看到背着书包的郑世云从另一端慢悠悠地走过,手里也拿着一罐桃子汽水。

 

姜义建并没有认出那个遥远的身影,金在奂也没有点出的意思。他把视线移回那位队长身上,却已经错过了对方方才精彩的进球,看着穿着背心的几个人愉快地互相撞着胸膛,几不可闻地回了一句:谁知道呢。

 

 

 

 

入春之后是学校各类活动开放的日子。校园十大歌手的海报一贴出来,姜义建就拿了传单拍在了金在奂的桌上。

 

金在奂正揪着头发背课文,头都没抬一下。

 

姜义建强制地掰起他的脸,把传单拍在了他的脸上。

 

虽然他俩平时吵吵闹闹惯了,但音乐在他俩这儿是稍有的严肃话题。金在奂拿它当做梦想,未来想要考取音乐专业;而姜义建作为他最早也是最久的听众,一直以他的一号粉丝自居,在这方面总是不吝啬夸奖。初中他参加校园歌手比赛的时候姜义建还翘课来为他加油,穿着不一样的校服还喊得最大声,最后毫无意外地被抓回去,写了一个星期的检查。

 

金在奂拿下脸上的传单,无奈地对姜义建说:我没准备参加。

 

他初中参加过校园歌唱比赛,拿着木吉他唱了金光石的《太痛苦的爱不是爱》。虽然他因此成了一段时间的校园话题,但是当时的反响很难说是热烈。那会儿正是偶像组合大热的年代,金光石很难敌过六个男孩子在舞台上唱跳的《Shock》。

 

第二年郑世云也抱着吉他参了赛,在前一年情况如此清晰明了的前提下,依然坚持着在流行歌曲之中弹唱了一首英文民谣。依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但却让人们想起了前一年台上的金光石,于是人们热烈地将他们放在一起讨论起来。

 

现在不像前几年了好吗,而且高中生对那些业余的僵硬舞姿不会买账的。姜义建依然坚持道:我这次可以正大光明给你应援了诶。

 

我随时都可以给你开私人演唱会啊。金在奂完全不为所动。

 

姜义建跟他僵持了一会儿,看金在奂一副软硬不吃的无谓模样,气呼呼地把传单揉成了一个球,有些失望地垂着脑袋:我还希望看你和吉卜力同台竞争呢。

 

金在奂总算迟疑了一下,问道:他报名了?

 

谁知道呢。姜义建有些赌气地学着他的口吻,又挑起眉毛:怎么,他报你就报吗?

 

……跟我有什么关系。金在奂合上课本,戳姜义建的胳膊让他回自己位子上去。

 

 

 

 

中午吃饭的时候金在奂摸遍了口袋也没找到自己的学生卡,蹭了姜义建一顿,结果放学的时候同学告诉他有人捡到了他的卡在门口等他的时候,他一抬头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实际上没有那么熟悉:那颗厚重的蘑菇头不见了,剪成了清爽的短发。他被包裹的五官好像因此才凸现出来,除了依然不变的吉卜力之外,也有了几分熟悉的明星相来。

 

金在奂脑子里思索着究竟是像哪个明星,走近对方却又被惊到。这人一个月前感觉还矮上他一截,这会儿走近才发现两人似乎不相上下。金在奂记得自己比对方大上一岁的事实,就有些无语,简直要怀疑面前这个才是蘑菇头失散多年的兄弟。

 

可对方递过他的卡,冲他温柔地笑了笑,说:是你的对吗?那声音分明就是郑世云本人。

 

金在奂接过他的卡,摸了摸自己卡上那个傻乎乎的照片,点了点头,也有些腼腆地笑回去:谢谢你啊。

 

不用。郑世云点了点头,但也并没有转身就走,好像在思索着要说什么。金在奂无比理解对方现在的心情:他俩从未说过话,讲道理是完全陌生人的关系,互通一下姓名才是正常的程序。可双方对对方其实了解得很多,也知道对方对自己了解很多,这绕口令一样的关系一直是阻碍他俩踏出第一步的障碍,而这障碍此时第一次实打实地像堵墙一样横在二人中间。

 

金在奂摸着那墙上粗糙的砖块表面,突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李昇基!

 

郑世云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他,他才意识到自己心里话想得有点太大声,慌慌张张地接着说道:呃,为了感谢你,我请你吃东西吧。

 

长得像李昇基的男孩弯起眼睛,点了点头。

 

 

 

 

他告诉姜义建他今天和郑世云一起回家的时候,姜义建的眼睛瞪得好像是金在奂认识他三年来见过最圆的一回。姜义建分明在去年搬了家,两人同路的距离只到校门口而已,却阻止不了姜义建看叛徒的灼热眼神烧伤他的后背。可当他和郑世云两个人在路边摊挤在一起吃炒年糕的时候,已经把姜义建忘得一干二净。

 

他俩还是没有互通姓名,却顺利地跳过认识阶段,顺畅地聊起天来。变熟对他俩来说好像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相同的爱好,相近的性格,互不相识却算一同长大的环境,不管什么都可以聊起来。

 

他甚至知道郑世云家的大概方位,因为他在搬家之前经常在回家路上看见郑世云的身影。

 

两个人慢悠悠地往公交车站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他俩交谈的氛围好像已经相熟了好多年,也没人提他俩为什么之前从来没跟对方说过话的事情。

 

春天的晚风很温暖,夹杂着柳絮,吹在人脸上痒痒的。郑世云突然伸过手来,帮金在奂摘掉了沾在头发上的柳絮。这对于不到两个小时前才第一次说话的关系来说理应有些尴尬,但郑世云动作很快,金在奂在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盯着对方捏着白色的一团又弹掉的指尖看了一会儿,又觉得没有尴尬的必要,就大大方方地说了一句谢谢。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刘海微微遮住了眼睛,被风吹得乱七八糟,叫他一会儿就要拨弄一把自己的刘海。他转过脸来看着郑世云,正对上郑世云盯着他的目光。

 

你的新发型。又是一阵风吹过来,金在奂抬手按住了自己飞起的头毛:很好看。

 

像李昇基吗?郑世云轻轻笑开,摸了摸脑后短短的发茬。

 

像。他点点头,又补充道:不是发型,是长得像。他终于想起自己先前纠结的瞬间,以玩笑口吻说道:而且我总觉得你一下蹿了半个头那么高。

 

其实他方才吃年糕的时候已经想明白,记起自己是因为和姜义建鬼混才总站在队伍最后,居然还真的把自己代入一米八的视角,默认站在队伍前面的郑世云要比他矮上一点。事实上他俩总是远远遇见,从来没有这样肩并肩站过,便也的确无法断定谁高谁矮。

 

郑世云倒是没有当回事,点了点头应道:最近是长了一点个子。

 

金在奂的那班公交出现在了红绿灯的对面,两人便都停了话头,默默等着分别的时刻。绿灯亮起的瞬间,郑世云突然开口:在奂哥。

 

本来因为是同级,金在奂完全没考虑到称呼的事情,这下乍听到对方叫哥,才意识到自己的确是年长一岁,一时像是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先前朋友相处的姿态收起来一样迟疑住了。

 

哥——公交已经缓缓开到面前,郑世云没有回头,直直地盯着金在奂,时刻挂在嘴边的笑意好像也不知什么时候隐去了,拾起认真模样。

 

你愿意和我一起,参加比赛吗?

 

 

 

 

姜义建对于郑世云的敌意冲垮了他理应对金在奂决定参赛这个消息的喜悦心情。

 

即使金在奂再三提醒他,他们两个每天同路的距离简直是个笑话,姜义建也坚持他受到了伤害。

 

然后你俩就会开始形影不离,你会扔下我跟他一起吃午饭,最后瞒着我和他考同一所大学。姜义建忿忿不平地咬着软糖,仿佛咀嚼的是金在奂的血肉一样用力,看得金在奂都牙疼。

 

我不会抛弃你跟他一起吃午饭的。他伸手撸了撸好友的头毛。就是每天放学一起练练歌而已。

 

金在奂给他买了两天的软糖,姜义建在确认自己仍然保留至亲头衔之后已经接受了惨遭抛弃的事实,却还是会在每天放学看到郑世云在门口等金在奂的时候冲金在奂赌气地哼上一声,出门碰上郑世云倒又礼貌地打招呼。

 

后来金在奂通过熟悉的音乐老师找了一间教室,允许他们放学后用一个小时,他们就改在教室汇合。郑世云动作比金在奂要快,金在奂总是晚一步到达,推开郑世云的歌声进门。偌大的音乐教室,他俩挤在小小的角落里,共享着一副耳机。

 

他原以为二人的音乐风格需要磨合,选歌也需要互相妥协,谁知二人把手机并排放在一起,翻了翻对方的播放列表,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几首重合且满意的歌。练歌也不是什么难事,其实二人分分part,一两遍就能完美配合。于是剩下的时间,他俩就并排躺在地板上,用一副耳机轮换着听二人手机里的歌曲。

 

预选他们都过得十分顺利,而只是简单以二人名字组成的二人合唱组合名气也悄悄在校园里传开。他俩过去的那段被添油加醋的竞争过去也重新被翻出来,为这个组合的神奇添上一笔色彩。金在奂又开始在校园论坛上看到自己的名字,长记性地眼不见为净不再登录,读书也都努力起来。

 

 

 

 

最后一次排练,金在奂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没有听见郑世云的歌声。他以为自己在最后总算是先到了一回,推开门却看见郑世云的书包安静地躺在地上。

 

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发现了角落里缩成一团睡着的郑世云。以往拉得严实的窗帘露了一条缝隙,漏出一道顽强的光亮,轻轻地落在郑世云的脸上。

 

他抱着膝在边上看了好久,看着那抹光亮最终被拖入夜晚,他才轻轻地去摇了摇郑世云,看着对方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腕坐起身来,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视线却准确地落在了他的脸上。

 

金在奂在那一刻终于想起自己这些年应当和郑世云说而错过的话。他看着郑世云还抓着他手腕的手指,头一次认真地赞美黑暗,帮助他掩藏那一刻失控塌陷的一块心墙。

 

 

 

 

决赛那天,金在奂一点都不紧张。大概是他本身也不在乎名次,也就是想试试和郑世云一起站在舞台上玩一玩罢了。和初中户外搭棚的规模不同,高中有自己的小礼堂,许多人都盛装出席。他俩要唱摇滚,他便穿了牛仔外套和紧身的裤子,还让妈妈用发胶给他抓了抓头发。郑世云带着他的贝斯,穿了一个白色的夹克,脖子上显眼地系了一条红色的长巾。

 

郑世云似乎又长高了一些。金在奂站在他身边,试图去回想记忆里那个蘑菇头的安静男孩,无奈面前这人正甩着自己脖子上亮眼的长巾,像甩鞭子一样抽打金在奂的肩膀。

 

站上舞台的那一刻他总算是心跳加速起来。这礼堂实在是太大了,台下乌压压的座无虚席,齐刷刷地看着他。

 

郑世云走过来帮他调整话筒架,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捏了捏。

 

舞台开始之后就轻松很多。他玩得很高兴,也唱得很尽兴。他几乎大半首曲子都歪着身子看着郑世云。郑世云也一直都看着他,那双吉卜力相十足的眼睛像漫画一样闪着光。金在奂觉得他知道那光是什么,因为整个礼堂的观众都消失了,灯光和音乐下只剩他和他。

 

他记起了第一次见到郑世云的时候。那是个雨天,金在奂因为什么事情留得很晚,要回家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没什么人了。他飞奔到门口,就看见一个孤零零的小孩。他站到门口,对上了那个男孩的目光。他以为他会看到孤单,或者落寞,或者无聊,可他什么都没看到。那个男孩的眼睛又大又亮,安静地看着他。在昏暗的雨天傍晚,那个男孩的眼睛却亮晶晶的,平静得让金在奂有点害怕,就慌忙撑起自己透明的小雨伞,跑进了雨中。

 

他跑着跑着又被愧疚淹没。他想那个男孩该多孤单啊,等了这么久都没有人来接他,换是他一定很难过。于是他又折了回去,他想他的雨伞有点小,但他可以陪着那个男孩等他的妈妈。可是等他回到门口,那个男孩已经不见了。他在那儿站了一小会儿,有点失落,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晚上他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却夸奖他是个好孩子。于是他就将这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抛到了脑后,再也没有想起来过。

 

最后一个音符落了地,郑世云把贝斯转到了背后,向他伸出了双臂。他是一步一步走过去的,然后把自己埋在了郑世云的怀中。

 

 

 

 

他们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路灯将他们的影子一点点压瘪又猛地拖长。郑世云牵着他的手。最后一班公交可能已经开走,可他们谁都没有加快脚步。

 

他想要说些什么,却无法把注意力从手上移开。郑世云的手比他要大一些,也更厚实一些,有力地把他的手好好地包裹了起来。他已经习惯和郑世云并肩而行,两人的脚步交叠,时而撞到对方的胳膊肘也不知道拉远距离。可他们的手现在叠在一起,分享着彼此的体温,像是开启了一道闸门,使血液和情感一股脑地通通沿着血管汹涌而去。

 

他们走到了自动售货机跟前时,郑世云突然捏了捏他的手,拽着他停了下来。

 

我本来不爱喝饮料的。他从口袋里摸出几枚硬币,一枚一枚地塞进机器,然后摁下按钮,轰隆一声,弯腰从下面摸出粉色的罐子,递给了金在奂。

 

我看你总是喝这一种,就很好奇。虽然有点太甜了,但后来每次买的时候,总忍不住点它。

 

金在奂握紧了手里的罐子。冰凉的罐身贴着他的手心,很快就潮了一片。

 

天边传来一声裹着云的混沌闷响,金在奂抬头瞧了瞧被路灯照亮的泥泞天空,捏了捏郑世云的手。

 

要下雨了,他说。




-完-




//对不起我不是人!54那篇我写得好卡,就放弃了,临时速打了这篇出来

//儿子生日快乐TT 麻麻赶上了

//吉卜力社长也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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