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原 | 俄亥俄海浪温柔(一发完)

*禁止转载
*伪科幻,设定来自电影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BGM:Ohio - hyuk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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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云最后一次见金在焕,是在大学同期的生日聚会上。

他去得很早,寿星一见了他就把他拉在身边坐下,问着他的近况。他们毕业一年多,各自都在打拼的阶段,这是头一次见面,自然少不了寒暄。

他的心思放在还没来的人身上,回答得难免有些敷衍。寿星兴致很高,倒是没怎么注意他的走神,说着说着又停下话头感慨着:呀,想当时我们班,金在焕郑世云,谁不知道啊。

金在焕的名字出现得猝不及防,郑世云愣了一下,反应倒是比想象中的平和,淡淡地笑了笑。

对方还在拍着他的肩鼓励着说呀在焕最近成绩不错啊你可赶紧追上去,这时包间的门被打开,一大波同学不知是约好了还是碰巧遇上,一窝蜂地吵吵闹闹着进来了。郑世云刚松了口气,抓起茶杯喝了口水,结果一抬眼就对上了走在最后那个人那双熟悉而温柔的下垂眼。

金在焕倒是没有他那么多顾虑,直接绕过打招呼的人群,一路挤到郑世云边上坐了下来。郑世云把身子转过来面对他,笑着喊了一声:在焕哥。

金在焕最近不在活动期,头发就干干净净地保持了黑色,软塌塌地遮住额头,看上去和大学里的时候一模一样。他见了郑世云好像很高兴,眼睛都笑得眯起来。

大家坐下来之后一边吃饭一边吵吵闹闹,郑世云和金在焕这边倒像是一个被隔离起来的小世界,两个人低着头微微凑近,用只有对方听到的音量说着话,大家也基本见怪不怪,没谁自讨没趣地想打断他们。

金在焕问了他最近工作的情况,他说在为下一张专辑写曲子。金在焕一副庆幸的样子说自己马上要回归,没撞上他实在是太好了。接着又半开玩笑地问他有没有合适的作品让他来feat一下,不然粉丝一直念叨湖原line感情不行啊。

郑世云笑:哥你来唱rap的话就可以,duet的话抢了我的风头怎么行。

金在焕切了一声,一边给他夹肉一边叨叨:我说真的啊世云,太久没和你一起唱歌了。

郑世云盯着对面墙上那幅空了的画框发呆,回想不起来那里原本挂着什么。

干嘛不吃?再不吃全被东灿吃光了啊。金在焕敲了敲他的头。

郑世云转过来看他,视线那头金在焕身后的同学的脸已经模糊不清,周围原本吵吵闹闹的谈话声像磨了碟一样变得含糊而暧昧。

在焕哥。郑世云望着金在焕的眼睛,露出苦涩的微笑来:这好像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

为什么?金在焕皱起眉头。

因为——

郑世云话音未落,面前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茫然地放下筷子,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包间里垂下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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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抬起头的时候,金在焕抱着吉他坐在他对面,一边弹着零碎的和弦一边哼唱,弹了一会儿不满意地停了下来,有些烦躁地抓起笔在本子上划来划去。

哥。郑世云抓住金在焕的手:灵感是急不来的,休息一会儿吧。

金在焕有些懊恼,但听话地放下了笔,把注意力移到郑世云身上:你出道专辑准备的怎么样啦?

郑世云笑着说:挺好的,都录好了,在制作呢,应该很快就会发了。到时候哥你要帮我宣传啊。

那是肯定的,不过我已经过气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什么。一向以巨星自居的金在焕难得地谦虚起来,半开玩笑地垂头丧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归。

郑世云心里说你算幸运的了,我第二张专辑可是隔了一年多还没个准信。

金在焕无意识地抓着琴瞎弹了一会儿,像是在填补两人之间沉默的空隙。半晌,又突然开口道:在顶峰见吧,世云啊。

郑世云放在桌面之下的手默默握紧了拳头。

虽然别的地方不能一起去,音乐上起码要在最好的地方相见吧。

郑世云看着金在焕说着说着就变了形的嘴角,看着他伸手捏着自己的下巴的丑兮兮的样子,心口一痛,闭上了眼睛。

他承受不了第二次看金在焕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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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在金在焕签约新公司之前分的手。

金在焕那时和之前的公司已经解约了一段时间,每天又是打工又是练习又是自己找演出机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郑世云这边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虽然签的是有名的企划社,但公司总想让他以爱豆出道,他每天用作曲的时间去恶补舞蹈,甚至好几天都碰不了吉他,对自己选择的路是否正确也难免地疑惑起来。

他们彼此太过相像,以至于除了两人的至亲之外,与他俩朝夕相处的同学们谁都没发现他们不知何时已经悄然变了质的关系。

也是因为太过相像,所走的道路也通往同一个方向,对方受的苦不需要去感就已经同样地身受了。自己所有的绝望与挣扎,每一次差点放弃与咬牙坚持,都在对方的身上也看到了。这样翻倍的痛苦,终于是拖住了他们的脚,一步也前进不了了。

那天金在焕回家的时候郑世云练完舞正浑身没劲地瘫在床上。金在焕去洗了澡,换好睡衣,整个人湿漉漉地在郑世云的边上躺了下来。

郑世云转过脸来和金在焕面对面。金在焕正安静地看着他,突然对上目光也没有惊慌,一动不动地让人害怕。

郑世云那时可能已经有了数,但他不愿意承认。

金在焕开口的时候却又突然闭起了眼睛,不敢与郑世云对视一样。

他说:我今天回家了。我爸病了。

郑世云那时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头,却好像更加确信了最后的结尾。

我爸自己瘦得已经看不见肉了,头发也白了大半,还抓着我的手说我憔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我爸抹眼泪,说看见我这个样子他的心很疼。

郑世云想逃跑。他心里默念着求求你们随便谁,让这一段记忆赶紧消失吧。然而金在焕的声音仍然清晰地一直飘进他的耳朵。

世云啊,我好像走不下去了。



若是一个人的苦痛,他们可以两个人分担着一起度过,一个人给予爱,另一个人给予希望。一个因为无法代替受苦而用尽全力地去以爱相持,另一个因为不愿让对方担心而更加努力地坚持下去。

可他们是相同的苦痛,相同的无力,自己的重担都喘不过气来,不论是祈求安慰还是给予支持,那只手都没有办法伸出去。正是因为知道对方正在经历怎样的艰难处境,对他们来说是双倍的痛苦,看不到任何光明的路。

金在焕终究是比他坚强。因为他即使清楚地知道这是他们唯一的结局,却仍是没有那个本事冷静地开口说出那些话来。

我明天会收拾好东西搬去和丹尼尔一块住。希望我们不要因此不再往来,即使是欺骗自己,也想努力回到以前轻松地一起唱歌的关系。你能就答应我这个吗世云?

郑世云眼皮都在颤抖。

他当时是答应了。他们做到了维持友谊,假装从没发生过任何在那以上的事情。直到他们各自都熬过黑暗,看见了黎明的曙光,仍然不远不近地维持着一碰就碎的虚假友情。

可最终他还是投了降,打包好所有和金在焕有关的东西,吃了安眠药躺在床上,任陌生人带着大大小小的仪器走进他的家,给他脑袋戴上插满了管子的可怕头盔,一点一点消除关于金在焕的全部回忆。

他终于睁开眼睛看向金在焕,哽咽地说对不起,然而下一秒那人就又在他眼前消失,只剩下被浸湿的床单,嘲笑着他在明知即将消失的回忆片段里毫无意义地投入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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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两个如此相似的人也能相爱。

金在焕他倒是多少有些理解,因为这哥一直坦荡地自恋着,如果强行以此为理由,大概也是说得通。

可他自认为算不上自恋,遇见金在焕之前也完全是钢铁直男,17岁的时候已经谈过四场恋爱,也足够称得上是平均水平以上的恋爱选手。

他对于爱情一直以来都并没有过多的向往。从买一支冰棒就能交往到弹一首情歌就答应的恋爱,郑世云并没有真实地感受到过爱情。于是他在高二之后专注到了学习上,再也没想过恋爱的事,直到在大学遇见了金在焕。

很难说清他对金在焕的感情是如何起的变化,但他却清楚地记得自己意识到陷入爱情的瞬间。

那天阳光尤其的和煦,也或许是他自己为珍藏的回忆私自涂抹了色彩,总之那时阳光下抱着吉他睡在草坪上的金在焕也显得格外可爱。他坐在边上盯着金在焕看了很久,直到那人自己醒了过来,伸着懒腰的手打到了他的身上,顺着摸到了他的手腕轻轻扣住,明明眼睛都还没睁开,却很安心地用没睡醒的黏糊的声音说,是世云啊。

金在焕的手指在他的手腕上轻巧地敲打着,连带着他的心脏砰砰砰砰吵着要跳出胸腔来。

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金在焕之后,就毫不掩饰地对着对方展现了自己的感情。金在焕原本是迟钝得不行的人,却在郑世云犹豫着是不是要明确表示的时候,果断地拉过郑世云的衣领,用一个毫无经验的纯情的嘴唇盖章,送给了郑世云人生第一次的爱情。

谈恋爱的日子也完全不会无趣。相同的取向,相似的习惯,相合的生活方式,仅仅加上一点的心动,就能让他幸福起来。原本以朋友身份相处就愉快得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一起,变成情侣之后,像是得到了名分,把两人的身体和灵魂都紧紧地契合在了一起。



他看着身边微红着脸喘息的人,凑过去亲吻着对方的锁骨。

金在焕伸手抱住了他,有些无奈:呀,别来了,我明天还要早起呢。

郑世云把脸埋在金在焕颈窝,贪婪地呼吸着沾染了金在焕的气息。

我舍不得。郑世云闷闷地说。

金在焕安慰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后悔了吗?

郑世云从金在焕身上爬起来,撑着身子看他:可我没有回头路了,你正在我脑子里消失。

金在焕点了点头。

郑世云问他:你会怪我吗?去抹掉所有和你有关的记忆?

金在焕笑了:我们现在在你的脑子里,我只是潜意识里的你自己啊。

顿了顿,又敛起笑容:但你知道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你的。



金在焕刚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耍赖,嚷嚷着腿疼,不想爬,拽着郑世云的衣角。郑世云无奈地拖了他一会儿,终于投了降,拉着金在焕坐在路边休息。

你不是足球选手吗哥,这么懒可怎么办啊。郑世云拉过袖子,给金在焕擦了擦汗。

这不是有你嘛。金在焕无所谓地随口说。

郑世云低着头沉默了。地上的落叶在感受不到的风里轻轻地浮动,像流水一样往山下淌。

金在焕用胳膊肘戳了戳他:哎,所以你到底为什么突然这么做?

郑世云望着身后一棵接着一棵倒塌的树,想了一会儿,看着金在焕和他最后一次见到时一样温柔的笑眼,说:因为你走出来了,而我没有。

金在焕伸手过来抓住他的手:你明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从你这里走出来。

山路上原本地毯一样厚厚的落叶已经全部不见了踪影,金在焕低下头看着自己光着的双脚,喃喃道:啊,快要到结束了吧。

郑世云还没来得及说话,被抓着的手腕上突然就失了力。他抬头看了会儿天,喃喃着也不知道问谁:我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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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原大学实用音乐系2016级录了10个人,只有他和金在焕是背着吉他去的。

他敲了敲金在焕的肩,待人转过来自己先恭敬地弯下了腰:学长您好,我是今年的新生,请问报到处怎么走?

金在焕叉着腰假装生气:呀,我看着这么老吗?

郑世云直起腰来看着面前和他一般高的男生,下巴上挂着黑色的口罩,厚厚的刘海又遮着额头和一点眉眼,整张脸也就只露出了一半。

啊,不是。我没看到脸……

金在焕摆了摆手,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挽过郑世云的胳膊就走:走吧,带你去报到,我刚报到完。

走着走着金在焕又把脸凑过来盯着他看:同学,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像谁哦?

波妞吧。郑世云面不改色。

哦哦哦哦哦!对就是波妞!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金在焕一边笑一边猛拍郑世云的肩膀。

郑世云冲远离金在焕的方向歪了歪头,试图保护一下自己的耳朵,无奈地笑:头一次见面就被你高音洗耳,我为什么还会喜欢上你啊。

金在焕得意洋洋:这是魅力啊魅力。

金在焕把他送到报到处,松开他的手,轻轻推了他一把:好啦郑世云同学,去报到吧,一会儿宿舍见。

郑世云没有动,苦涩地看着金在焕。

金在焕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温柔地冲他笑:也没什么办法了啊。

郑世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地把泪水憋了回去。

大概我是觉得,只有哥是我人生道路上唯一出轨的地方,抹去了哥我可能就能回到原本的道路上去了。

我是唯一的错误吗?金在焕笑眯眯地问。

不是。郑世云正色:你是发生在我生命中最好的事。

金在焕点了点头:可你现在要回去了。你睁开眼就不会再记得我了。所有共同认识我们的人都不会在你面前提起我,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郑世云看着他。

可我记得你。我记得我们之间的一点一滴。金在焕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笑了:所以你把选择权交到了我手上是吗?如果我真的放下你了,不去联系你,我们从此就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呀,郑世云,你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我相信哥。郑世云声音轻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他走过去,在金在焕彻底消失的前一秒把他搂在怀里,贴到耳边轻声地开口,带着几不可闻的哀求:抓住我吧。

下一秒整个天地间就变成了漫天没有边界的白色,而他则落入白色的深处不停下落,跌进崭新的光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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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云睁开眼的时候闹铃还没有响,他迷迷糊糊中觉得好像听见了什么动静,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在家里转了一圈,却什么都没发现。

他今天准备去工作室作一天的曲,明明好像做了一整晚的梦,洗完脸又觉得自己身体轻松很多,精神也不错,心情也就跟着愉快了起来。

收拾乐谱的时候总觉得少了很多,却又想不起来少的是哪些曲调,最后只能无可奈何地背起吉他匆匆出了门。

在出租车上的时候,电台放着他从没听过的歌曲,明明是从未听过的声音,却又好像熟悉得像是陪伴他多年的音调,温柔又动听。司机大叔见他盯着车载音响看,主动地说你喜欢这首歌吗?我很喜欢这个歌手的,特别好的小伙子。

郑世云想开口问那位歌手的名字,一瞥窗外已经到了公司的楼下。他只好下了车,背好吉他,脑子里却仍然回响着车里的曲调,怎么甩都甩不出去。

完了完了,郑世云很是绝望,这下可怎么作曲啊。

他刚迈开步子,抬眼却看见了站在他们公司门口的青年。那人戴着黑色的口罩,又戴了帽子把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一双眼角下垂的眼睛。对方抬头看见了他,那双眼睛一下子温柔地笑眯起来。

他脑子里的音乐仍然不知疲倦地循环着。他看着眼前陌生的青年冲他挥了挥手,明明是对方在守他,却奇怪地觉得是自己等待了很久,心脏不受控制地猛跳了起来。

他不知觉地松了口气,茫然又喜悦地走到了青年面前,笑着弯下了腰:您好。









//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和最喜欢的歌曲,献给湖原。


2017/11/19


我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吧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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